第101章 一直走下去吧(婚后大结局)(1 / 2)
产后,沈时荇积极做着恢复身体的运动,几个月以后,她的状态已经与生产之前比较接近了。
沈时荇喜欢每天早上先看一眼两个孩子,下巴轻轻贴着他们的额头稍作停留,她就会起身,迎着晨曦,舒展筋骨,因为这个,她的精气神儿越来越好了。
太子的觉也不多,经常晨起后先练剑,招式凌厉,早已不是当初他故意使坏教给她的那一套。
“太子,孩子们睡醒了吗?”
沈时荇收起最后一个动作,慢悠悠走到太子身边,懒洋洋问道。
他回首,看着初升的太阳光线里,站着这么一个人,心里全是满足,张开怀抱,她自然而然走近,二人相拥。
“孩子们有人看着,你不用担心。”
太子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门口,里面就是睡觉的地方,总共不过巴掌大的院子,她也不肯走过去,问问他,他揉着沈时荇此时才姗姗来迟的朦胧睡意的脸颊。
“喂,你在想什么。”
她忽然发问。
太子没接住:“嗯?”
沈时荇半靠在他的怀里,懒散揉了一下眼睛,嘴角却上扬:“你反应好慢诶!”
他笑着,点点头,不置可否,“是是是,我笨啊,到底是谁昨天把自己掉在地上了。还要我把人抱上去。”
沈时荇羞红了脸:“别揭人的短啊!”
原来是她更不安分。
时间长了,太子才清楚,以前,他们两人距离有多远。
不是区区身体上的距离,而是心理上的距离。
从前,是隔着一条银河的距离的。
太子总会看着眼前的人,却觉得她站在千里之外,无论他怎样靠近,她总是站在很远之外的,他根本够不到。
沈时荇对他说:“太子,我习惯跟你在一起。”
太子紧盯着人的眼睛,想从那人的眼神里看出点什么。
可惜,他一无所获。
确实,沈时荇曾在某些时刻对他说过喜欢,也说过爱。
只是,这些话的保质期很短,短得只在说出口的瞬间有效,到最后,都被时间变成了习惯。
太子曾想过,沈时荇这样的人,会因为习惯就变得甘于安逸吗?
习惯了他的庇佑,所以待在他身边?
习惯了他追着她爱慕,所以干脆选择了他?
习惯了他,还是习惯了自己?
沈时荇扯他的手指,丢给他那盘荔枝:“殿下——臣妾想吃这个——”
她故意拖长音,故意捏着嗓子,故意这样叫他,故意这样自称。
太子耳朵发痒,心脏酥酥麻麻,他从善如流给她剥开,放进她面前的小碗。
沈时荇笑得东倒西歪:“太子啊太子,你怎么这么可爱!”
他没回答,心里绵绵密密冒上来暖意,无声在说:傻姑娘,你要我做什么,我都得好好做啊。
只是你一撒娇,我就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送给你,都给你。
我拥有的一切,都给你。
孩子三岁的时候,太子准备大办他们的生辰礼。
沈时荇认真思考了一下,问他:“太子,夏季北方干旱侵袭,已经三月不曾下过一滴雨了,那些农民愁白了头发,我觉得,你如果用办宴席的钱换成免了那些百姓的赋税比较好。是吧?”
她顿了顿,又补充:“如果孩子长大要声讨你,你就把责任推给我好了。”
沈时荇收拾好院子里的那片空地,准备种一棵树,她说完这番话,太子有一阵子没吭声。
她低着头专注于眼前的土地,没一会儿,时间往前走了两个点,她汗如雨下,半个衣襟湿透,沈时荇抬头看了一眼尚是初秋的晚霞,搁下锄头,准备喝口水。
放下水杯,沈时荇才想起来刚才她还说了几句话,走到太子的身边:“你怎么不说话了。”
这会儿夕阳散去,黑暗到来。
他拉过沈时荇放在身侧的手,眉眼看不清晰,声线也令人捉摸不透:“你别累着了。”
她静静看着太子,轻声道:“太子,我怎么会累呢?我是要给我们种一棵树。”
是给我们。
在以后的多年,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,人去雾散之后,还有一个东西,知道我们曾这样生活过。
太子仰起头,用几近虔诚的目光注视:“娘子……你总是让我出乎意料。”
沈时荇听懂了,他在说刚才的生辰礼。
她的眼界向来宽厚,比太子更像一个合适的储君。
太子还记得,那年她高中状元,文章字字泣血,针砭时弊,句句恳切,建言献策,她从没比别人输过。
都怪他……
还是他没让她施展自己的抱负……
沈时荇一看太子这样,就知道他在想什么。
她抬起太子的下巴,看着他的眼睛,第一次认真对他说:“你不要一直回忆过去,之前就是之前,我既然当时允许那种情况发生,今天、以后,我就不会后悔。那都是我愿意的。”
当时她选择让他得逞,沈时荇很清楚,这是她愿意给他做出的让步。
为了自己。
只是为了她心中的那些情感,对他的情感,后来称之为爱的东西。
无论是与他相遇,相熟,相知,都是她清醒且甘愿接受的事情。
换句话说,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傻子,而是她在主动付出代价。
这些事的主动权一直都在她的手里,她随时可以抽身离去。
在这个世界待久了,沈时荇偶尔想起上一辈子,一个又一个出现在她生命里,又路过的人,她软弱过、失望过、痛过、伤过。
现在却不再与太多人有交集。
沈时荇带着两个孩子,每日只需要想想吃什么,喜欢去哪里玩,哪些新上的衣裳花样觉得好看,太子就会一一给她弄来。
搂着人一顿夸赞自然是免不了的,孩子们看她抱着自己的父亲笑得跟一朵花儿似的,也要叽叽喳喳围着两个人转来转去,嘴里煞有其事念念有词。
“光瑾,你会说话了?”
太子一手环着沈时荇的腰,两人坐在凳子上,伸手去拉那两个孩子。
光瑾,是哥哥,盛光瑾。
妹妹叫萦浣,盛萦浣。
光瑾乖乖走到父亲母亲的身边,小手竖起一根指头,准确无误指着比他头顶高出一大截的桌子上:“呀呀呀呀——”
他想吃。
太子今天带回来一点儿好东西,这鼻子灵眼睛尖的小家伙就要闲不住了。
沈时荇眼睛珠子转了几下,瘪着嘴,故作不愿,孩子气道:“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吃!除非……”
太子看了一眼她,心里了然。
这是戏瘾又犯了。
沈时荇一会儿年龄大一会儿年龄小的。
现在,恐怕还没一岁,且看,她正一本正经跟一岁的小孩儿讲理。
“这个东西是他送给我的,你叫一声娘,我就给你吃一个。”
那不过是草原上随处可见的奶糖,到了中原,反倒成了稀罕东西。
她从罐子里拿出一颗,余光注意着光瑾,啧啧赞叹:“简直是天下第一美味,这糖可真好吃。”
光瑾还没她的小腿高,此时已然被自己娘亲的一番操作弄得目瞪口呆。
伸出去的小指头,颤颤巍巍缩了回去:“捏——捏——”
好啊,让叫什么不叫什么,居然先去喊爹爹。
光瑾哭着委屈巴巴的,路还走不好,一轻一重踩在地上,太子吓了一跳,怕他摔着,迈上前去一大步,把孩子抱在怀里:“乖...乖。”
不跟你娘一般见识啊!
理解一下。
时间从两个孩子长大以后,就变得过得好像特别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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