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第414章 融合玄气(2 / 2)

加入书签

之前,陆仁所展现出来的气势,可十分惊人,一直碾压着沈归海,最后将沈归海斩杀了。

“以罡境实力,将玄境强者斩杀,哪有那么轻松!”

陆仁故意道。

“你一直待在这里,真不怕郭东来和冷月返回?”

赵飞燕接着问道。

“我们现在是同命鸳鸯,而且你的命可比我金贵,如果他们真的返回,你也会护我性命的!”

陆仁淡淡的笑道。

听着陆仁的话,赵飞燕那双丹凤眼闪烁一丝精芒,随后道:“陆仁,你我都服下阴阳蛊煞丹,你我想要活命,只能阴阳结合,我毕竟是阴阳尊者的孙女,你若夺了我身子,我爷爷也必定不会放过你,所以你横竖都很危险!”

“所以呢?”

陆仁笑道。

“其实,以你的赋,也完全有资格成为我赵飞燕的男人,不如,你退出衍剑宗,加入我无极刀宗如何?”

赵飞燕笑道。

这个陆仁能够越级击败玄境的沈沧海,勉强能做她赵飞燕的男人。

“我对你可不感兴趣!”

陆仁笑了笑,双眸微闭。

“你....”

赵飞燕愤怒的盯着陆仁,如果陆仁真愿意,她不介意让陆仁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,可以向宗门请求,放陆仁一条生路。

只是这个陆仁,太不识抬举了。

“陆仁,本姑娘给过你机会了!”

赵飞燕心中闪过杀机,将注意力从陆仁的身上收了回来,便开始运功疗伤。

陆仁探查到赵飞燕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,瞬间进入无名宝塔之郑

进入到无名宝塔之中,陆仁从沈归海的纳戒上,收刮到了一千万的中品灵石。

陆仁也不迟疑,将一千万中品灵石,全部都燃烧了起来,化作一阵庞大的灵气,漂浮在半空之郑

“如今之计,必须要在这些灵气消耗前,将罡气和真气融合起来,突破武玄境,到时候,哪怕那两个地玄境的弟子赶回,我也有把握将其击败!”

陆仁紧闭着双眼,将悟道古松祭出,开始修炼起来。

陆仁催动大墓吞诀,运转体内真气,随后便调动墓碑上的神纹,袭进大墓真气之郑

然而,还没有靠近,那一道道神纹,就弹飞了出去。

“到底要怎么做,才能完成融合?”

陆仁皱了皱眉,再度陷入沉思之郑

将罡气和真气融合,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办到的,不仅仅需要自身的悟性,同样需要耗费大量时间。

不过,陆仁最不缺的就是时间。

只要他能够感悟到融合的真谛,再凭借千机尊者给的通玄丹,就能够冲击武玄境。

将罡气和真气融合,真正需要赋和悟性。

如果是六品血脉,永远都不可能完成融合,踏入武玄境,而七品血脉,只要悟性不差,几年时间,已经能够感应到融合的契机。

陆仁乃是废品血脉,想要踏入武玄境,本身就是逆而行,但陆仁有着悟道古松,而且又是在无名宝塔之中,道根本感应不到陆仁正在冲击武玄境。

“我就不信,一直都无法融合!”

陆仁低吼一声,一次次的开始融合起来。

转眼间,一百年时间过去。

陆仁发现,自己这般强行融合,体内的真气居然不是很排斥大墓神纹。

“强行融合,想过似乎不错!”

陆仁笑了笑,不断催动大墓神纹,不断灌注进真气之郑

一千年!

两千年!

五千年。

一万年!

当陆仁发现无名宝塔空间的灵气,已经快要耗尽之色,大墓神纹终于融入到了真气之郑

陆仁眼眸一亮,一股玄之又玄的气息,从体内升腾出来。

这一刻,陆仁终于感受到“玄”!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

武侠修真相关阅读: 表白校花被拒后,我成了军火大商 大成风华之绝响 江湖枭龙 徒儿,下山祸害你绝色师姐们去吧 斗破,但是女主剧本 一场车祸,我们一家三口穿越了 御兽:我能模拟万古神兽 坟前摆凳吃错瓜,反手给他一嘴巴 狼人杀:开局女巫灭世,震惊全场 跑山:契约猛兽,承包整座大山 长生修仙:从福修开始 官道危途 希腊:宙斯让我做天后? 两界:别叫我邪魔! 重生后我靠直播算命当团宠 果宝特攻似乎正参加副本的样子 炼天剑帝 西游:贫僧不想取西经 领先人类一千年 瓦龙:就算是配角也能逆天改命 镇守仙秦:地牢吞妖六十年 包青天之朗朗乾坤 三国:开局武力拉满 从女子监狱走出的修仙者 安成公主 混在墨西哥当警察 神孤 群芳争艳:我的红颜祸水 谁让他玩游戏王的! 铠甲勇士之新纪元 姐带着空间勇闯修真界 龙族:理综挂科后我被迫屠龙了 北宋末年的风流王爷 我上交了异世界 驱魔笔记中不许夹带情书 综漫:御主今天不在迦 夫人离婚后一胎三宝,总裁前夫他慌了! 巨人世界异闻录 开局被甩,我转身成为亿万富翁 逐仙记 至尊红颜,我召唤群雄立无上神朝 玄幻:简化功法,从喽啰开始成霸主 最强假太监:从推倒太子妃开始 我本医仙,下山之后超无敌 凡人飞升录 怪客心刃 全职高手之我有一个背后灵 修罗剑圣 女配修仙,仇人祭天 心动健身房 吞天混沌经:开局先吞圣女修为 暴君重生后,将原配妻子宠上天 开局签到五行灵根 1977:开局相亲女儿国王 大明:崇祯你且去,汝江山妻嫂吾照之 网游:我召唤的骷髅全是位面之子? 旧神之巅 1979黄金时代 罪狱岛 难缠的甲方雇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