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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眼熟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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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怎么可能呢?”

叶清秋苦笑一声。

成为第一家族,那可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
四大家族的地位稳定,可不是谁能够撼动得了的。

要叶家成为第一家族,那比中五百万彩票的几率还要低!

“我只是说假如,你连想象都不敢吗?”

秦峰双眼灼灼地看着她。

“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……那我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。”

“我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,不计较得失。”

叶清秋支着下巴,无限畅想了起来。

“比如说?”秦峰追问道。

“我要建满一百所希望小学,让那些大山里的孩子都有学上。”

“我要建立老年公寓,让那些没有子女赡养的老人老有所依。”

“我要盖很多公益医院,让人人都能有尊严地看病。”

“我要……”

说到一半,叶清秋忽然停了下来。

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,笑着道:“抱歉,我想的有点夸张了。”

“不,一点不夸张!”

秦峰摇了摇头,随后道,“只要有信念,这件事情就一定能成功的。”

刚才叶清秋那眼神绽放出来的刹那神采,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璀璨的光芒。

在她善良的人格光辉下,任何阴暗和虚假的渺小,都无所遁形。

甚至就连秦峰,都自认做不到如此的大善!

“不管怎么说,还是得渡过眼前的难关才行。”

“我还有一个项目要跟进,马上要做事了。”

叶清秋又恢复了往昔的冷静。

目前没想到解决家里危机的办法,只有用忙碌的工作来让自己不胡思乱想。

“嗯,你忙先,我不打扰你。”

秦峰点头起身道,“我出去溜达一下,晚上不用等我吃饭了。”

“好。”

叶清秋刚想叮嘱他小心,后来发现他已经不傻了,只能笑着点头答应下来。

出了门之后,秦峰随便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公园。

“还真是龙生九子,各不相同啊。”

秦峰想起叶家其他的那帮势利眼的嘴脸,忍不住在内心叹息。

货比货的扔,人比人得气死!

叶清秋这个女人,在叶家就属于一个异类。

但是,自己何尝又不是异类?

他抛掉了杂念,盘坐在公园的椅子上。

运转起《玄心诀》,进行呼吸吐纳。

一层淡淡的薄雾,氤氲在他的四周。

夕阳西下。

一个电话,将秦峰从冥思中吵醒。

“秦峰,你在哪,我来接你!”

电话那头,传来王明月硬邦邦的语气。

很显然,这妞余怒未消。

“我发给你。”

秦峰笑了笑,将公园的地址发了过去。

随后,他起身来到了公园的门口等待。

没等几分钟,那辆夸张的蓝色猛禽就停在了跟前。

“上车吧!”王明月冷冷道。

秦峰上了车,慢悠悠地系上了安全带。

“你就穿这身去赴宴?”王明月皱眉道。

“我这身怎么了?挺好的啊!”

秦峰打量了一下自己。

一身运动服,外加运动鞋,穿起来十分舒适。

“你今天要见的人物很特殊,这样去显得不礼貌。”

“这样吧,我带你去买衣服,打扮一下。”

王明月也不给他拒绝的机会,直接一脚油门轰了下去。

他们来到了一家高档商场。

在王明月的亲自挑选下,给秦峰换了一身高档西装,配上了一双皮鞋。

等到秦峰出来的时候,王明月呼吸一滞,心脏不争气地狂跳了起来。

常言道,佛靠金装,人靠衣装。

秦峰像是天生的衣服架子,穿上这套西装之后,显得身材修长笔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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